中国第一个个人破产生效,7月19日深圳
戒赌吧老哥有救了一是创业致破产,属于可以原谅的范畴。如果是挥霍或者干坏事破产的,不一定会通过。
二是负债不能过大,这个判例负债只有75万,并不属于巨额数字。如果负债过大,可能会引起争议,欠债过多破产了事不能助长这样思维,会被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。
三是要有偿还能力,创业失败后可以打工偿还,如果没有偿还方案大概率不容易通过。判例中梁先生目前打工工资有2万元,对于75万的债务,还款还是有保障的,这也说明梁先生还是有能力的,35岁还能找到2万月薪的工作,没有躺平还是挺积极的,谁说35岁就被淘汰的?我猜测梁先生的75万,属于很高利息的,要不然不会费如此周章,只为免除3年利息,创业要谨慎,借钱创业填窟窿更得慎之又慎。
能申请个人破产肯定是好事,属于给人一个犯错的机会,特别是年轻人,之前我们只有公司破产法,这块是个缺失,好在深圳走出了第一步,值得鼓励 这个人总共只欠了75万,月收入2万,更像是强行推出来立的一个典型案例
页:
[1]